(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指挥部(下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朱见担任,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王凤忠担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统一指挥对险情水毁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险情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抢修施救、通讯联络、后勤保障、运行稳定、善后处理、原因调查等工作。
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召开险情水毁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险情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组有关单位,保持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依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可依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公路工程、驻地等水灾险情由项目部和施工处负责,水灾险情所辖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属部门配合。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施工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四、险情水毁报告
险情水毁发生后,发生险情路段必须做到:
(一)立即将所发生险情水毁的情况报告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425270)。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完毕2个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书面材料。
(二)对于已经报告的险情水毁抢修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险情水毁抢修完成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三)险情水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险情水毁的时间、地点和路段。
2、发生险情水毁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水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险情水毁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险情水毁抢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险情水毁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水毁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
当得知发生险情水毁或收到水灾险情水毁呼救后,应急处理指挥部依照应急处理险情水毁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险情水毁发生后,有关施工处负责人应当亲赴现场;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指挥部或副总指挥带队亲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一)通讯联络。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救援抢修工作。
(二)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解救水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三)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处理需要,为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运行稳定。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必要时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伤者家属的事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