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善后处理。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察勘险情水毁现场,收集险情水毁证据,分析险情水毁原因,为险情水毁公正、公平处理提供依据。
六、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一)项目部配备专业保障队伍是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保障队伍及其设备物资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调度,后补办文书手续。
(二)项目部可依据险情事故应急援处理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机械、运输设施。各施工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
参与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单位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方有关单位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偿;当事方有关单位应视情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三)项目部依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社会救援。加强与诸城市公安、消防、村民、人民医院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生险情时确保应急救援。
(五)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险情事故发生后,当事方有关单位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防程序,认真核定新闻报道统稿,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发生本预案所指以外的险情事故,各单位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