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职责:负责按规定程序对遇难者进行统一火化安葬;安排伤病人员到就近医院实施救治和医疗救助。
由局殡管所和县殡仪馆负责。
(5)救灾捐赠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县救灾捐赠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接受县内外捐赠,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按审定的方案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
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接收情况。
由局办公室、慈善协会负责。
(6)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员:
负责调配车辆及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协调落实夜班饮食保障及其他后勤保障事务。
由局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局负责。
二、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机制
(一)预案启动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按规程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机制
1、一般性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蓝色汛情预警后:
局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稳定前,坚持做好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黄色汛情预警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同时,加强对全县灾情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橙色汛情预警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救灾指挥部指挥人员和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抢险人员全部在一线待命;保持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特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红色汛情预警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局指挥部组织全局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及各乡镇按划定疏散路线,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场地集中安置、征用设施安置或对口转移安置);动员社会各界为灾民群众提供资金和物资捐助;组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的联系,定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县政府临时交办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置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工作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救灾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准备
在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工作小组进行防汛救灾工作演练、培训,确保当灾害发生时,救灾应急体系能运转协调。
(二)社会动员准备
经县政府同意后,县慈善协会组织开展突发性自然灾害社会募捐,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完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