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
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
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
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
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
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
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
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
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
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
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
由街道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