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发展负责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并做好班主任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3.教导处负责向教师宣传,并做好教师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工作布置。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并安排学习本预案相关内容,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实施的分工。
第三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和解散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
1.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成立,按各自分管的事项开展工作。
2.当东莞市气象局发布解除灾害天气信号72小时后,学校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3.组织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由校长担任,学校行政和年级级长为成员。
二、学校组织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1.手机24小时开通;上班时间须留在学校,有事外出须向校长报告;
2.安排、布置、检查各预案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有必要时赶赴现场解决。
3.下班时间由办公室安排24小时轮流值班。
4.遇有人员伤亡或重要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第四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准备工作启动。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天气信号预告后,由校长宣布启动该项准备工作,同时,学校组织领导小组自动成立。
2.信息发布。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准备工作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台风暴雨灾害天气发生前的应急措施
1.办公室:根据组长的指示,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最新气象信息,最少每两小时发布一次;安排值班表;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教导处:做好停课、复课预案;做好向教师发布信息的准备;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做好准备应对上课调整。
3.资源服务中心:组织清理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种悬挂物,确保安全牢固;清理可能脱落和折断的树木;清理水渠、水沟和其它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做好防漏水工作;饭堂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停电应急准备;检查学校广播系统,确保随时播音正常;检查网络,保持畅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值班。
4.门窗关闭提醒、落实、检查的分工:
班级教室由学生发展中心提醒,班主任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功能室由教导处提醒,相应责任人落实,教导处检查;
教职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醒、相应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年级级长检查;
其它区域由各负责的行政提醒并落实检查。
第五部分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
一、“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当气象台悬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橙色台风预警信号、红色台风预警信号等其中任何一种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当接到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停课预防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
2.信息发布。根据应急预防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灾害天气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二、应急预案之——停课事宜(责任人:王成校长)
1.是否停课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没有开始上课,当天余下的时间停课;停课与否以气象台发布的灾害天气信号的等级和时间为准;
如果灾害天气信号发布时,学校已经开始上课,学校可以继续上课,或择机宣布停课。
2.停课信息发布
做出停课决定后,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办公室通过微课掌上通、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通过广播通知在校师生;
各部门负责的行政负责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并做好应急准备,并布置、督促做好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