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的需要,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7.2奖励与责任
各社区、各单位以及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一旦遭遇地震,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投入抢险救灾,必须做到“十不”,即不违犯《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我区应急预案的实施;不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不阻挠抗震救灾的物资、人员调用;不贪占、挪用地震应急和救灾经费、物资;不临震脱逃和玩忽职守,不哄抢商品、救灾物资和国家财物;不谎报灾情;不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不信谣传谣;不做有损抗震救灾的事和行为。
对于违犯“十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