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液化气站安全宣传计划方案篇6
首先是全员学习制度和纪要,知晓到期表免费更换意义
各服务所根据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集团公司《民用燃气表系统控制管理办法》、相关纪要和管线公司《民用燃气表到期集中更换实施办法》,知晓民用到期燃气表更换的重要性及意义,重点加大更换居民小区、社区及物业的宣传力度,力求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是根据实际,合理制定更换计划
管线运行公司各服务所根据每年工作情况,制定全年更换计划,总计划安排在1月份至10月份进行,之后进行零星扫尾。由于每年11份起,管线公司要做好各项工作的扫尾及后续工作,同时要提前做好冬季及两节安全供气的各项保障准备工作。每月服务科针对各服务所更换户数及计划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和不足,做好应对政策,对当月没有达标的服务所进行批评和考核,实行年终总评。
第三是“统一口径”,消除燃气用户疑虑
在到期民用燃气表实际更换中,由于用户对计量的疑虑,加之已使用10年之久的用户家中装潢的橱柜需要拆除等原因不配合,更换率较低。为了提高民用到期燃气表入户更换率,总结和推广各服务所在更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于3月12日下午召开了“到期燃气表集中更换”经验交流会。另外,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打消用户对更换到期表产生的疑惑及抵触情绪,3月16日,管线公司又对到期燃气表集中更换中容易引起的问题进行了“统一口径”,要求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和宣传。
第四是利用集团公司OA系统的综合报表,加大对到期表更换、录入、核销及相关数据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是管线公司为了掌握各服务所到期表更换情况及便于检查和统计,在集团公司信息规划处的大力支持下,帮助我们在局域网的综合报表平台上开发了“燃气表换表情况月度统计报表”、“燃气表换表情况日统计表”等9种报表,对管线公司规范到期表更换及到期表录入管理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要求换表人员入户进行更换到期后,现场对换下的旧表数据进行核对,并且要求用户签字确认。同时在旧表上贴有该户地址及相关信息,以便在客服系统录入换表信息,确保换下的旧表在营销公司检查站能一一对应核销,完成燃气表从安装到使用到结束的全过程。
第五是各服务所全力以赴,特别是维修人员放弃双休日、节假日及中午晚上时间上门更换到期表,对更换中不主动配合的用户,维修人员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及燃气惠民政策宣传;对需要拆橱柜才能换表的用户,维修人员积极帮助用户拆除或进行燃气改管;对到访不遇的用户,维修人员积极张贴“到期表更换的温馨提示”,然后再进行零星更换;有时为了更换一块表,维修人员要磨破嘴皮、跑3至4次,才能更换完成。
总之,在集团公司技术计量处的帮助指导下,经管线公司各服务所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了到期表更换工作,但实际更换中,还有不足和差距,2012年到期表更换率只达到73.8%,还有4638户零星户没有更换完成。针对2013年的到期表更换任务和2012年剩下的零星户,我们将从如下几方面加强到期表更换工作:
一要根据2013年的到期表更换明细及2012年剩下零星户,要求各服务所统筹安排,避开营销公司抄表计划,合理安排2013年的更换计划。
二要对需要更换的小区,要求各服务所提前做好到期表免费更换的宣传和通知工作,最大限度取得相关物业、居民单位、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及用户休息时间,更换中,对到访不遇的用户,在其门上张贴“燃气换表温馨提示”,以提高更换率。
液化气站安全宣传计划方案篇7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效开展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优先做好供气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市燃气行业疫情期间工作规范》,落实燃气行业防控责任和标准。目前全市16个供气营业厅均正常营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三宝”要求,定时定点进行消毒,并对办事人员采取测量体温,登记扫码,疏导排队等措施,防止聚集。同时供气企业上门维修人员入户前后进行消毒处理,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设施进行抢维修工作,确保供气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到位。二是进一步优化用气缴费服务措施。2月18日,我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居民供水、供热、供气相关事宜的公告》,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及欠费不停供等相关便民措施。全市各燃气企业全面开放营业厅预约电话,便于市民适时前往购气,有效避开购气人流高峰;各收费网点开通微信、支付宝缴费,作为现金、银行卡缴费的补充,在部分区域投放自助缴费机、缴费车,以满足用户在不同时段的缴费需求;针对独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代购气服务。特别是2月19日至3月12日期间(重点防控阶段),我局与燃气企业组成“燃气保供突击队”,开展燃气代办缴费服务,23天全市共计办理燃气上门缴费业务11702笔,全力保障了疫情期间市民用气需求。三是欠费不停供,保障工商福用户正常用气。采取欠费不停供措施,对欠费用户暂不进行停气措施,疫情结束后1个月均视为正常缴费,不收取滞纳金。同时对全市辖医疗、隔离点及采暖等重点用户城镇燃气企业实行“包保”,对其保供情况进行统计跟踪,安排专人值守,专人负责燃气设施的维修、维护,加强安检频次,配置了24小时待命抢维修队伍,配备了3套应急供气装置,设置常用应急物资储备库,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燃气用户安全平稳供气。
(二)开展四大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行功实施方案通知》、《关于加强燃气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方案》,开展燃气行业“四大”活动,重点排查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燃气安全综合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采取邀请燃气行业、消防部门等专家授课、集中学习燃气安全专项业务知识、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等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营造了良好的培训氛围。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培训班7个,参加人数150余人,共列入体检名单企业101家,提交《自检自改报告》企业94家,自检自改发现隐患问题202项,已整改隐患问题197项,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共派出体检工作组和专家服务团11次,“体检式”检查企业56家,发现隐患问题75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派出执法工作组16个,检查企业数73家,关闭取缔1家企业检查发现隐患问题66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实现安全隐患的闭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