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监理机构的当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离开现场,自始自终应该了解现场情况、起始过程和发展、并保持信息畅通。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和本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报告。
3.对火灾、火险应参与扑救,并立即向城市消防部门求救(“119”呼救)。
4.对管线事故立即向管线主管单位报告处置救援。
5.对人身伤害事故、除现场人工自救外应立即送专业医院机构抢救或打“120”电话呼救。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监理项目部立即填写“监理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伤亡事故速报表”(表见附件)书面报公司。
7.应急工作组的全体成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保持讯息畅通。
8.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引发的社会投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接待,安抚工作,积极地缩小事态及其影响和危害,并对施工引发的因素立即进行整改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做到不扰民,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如发生重大社会投诉应报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积极应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媒体报道。
9.现场监理机构应对建设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突法事件、事故处置必须积极、慎重、冷静、规范地处置,在任何情况下坚守岗位,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正确,果断地启动紧急状态下各项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努力把时间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危害和损失及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0.在参于控制事态发展的抢险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利用一切先进的、可行的技术手段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影视、声像、文字、语言、实物证据,以利对事件、事故的调查,取证和索赔。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后,现场监理项目部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均应立即封存,不得将资料外传,同时也不签认外来文件和资料,发生可能危机文件、资料的险情应立即将文件、资料转移至安全处。
五、有关救援主管部门及人员
1.火灾扑救指挥中心电话119
2.市救护中心电话120
3.公安报警电话110
4.地区自来水、煤气、电力保修电话;
5.主要人员电话(手机):略
建筑工地消防应急预案篇5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方案内容要求
4.1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1.2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防台风方案
4.2.1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4.2.2.1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随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4.2.2.2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4.2.2.3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4.2.2.4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