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5月9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护士站”评选条件
1.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2.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3.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六、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秀护士”候选人一名;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二)申报“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医院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优秀护士”6名和“护士站”2个。
(四)护理技能操作比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1名代表参加比赛,按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