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x1人以上
2.1
1.9
1.9
1.7
1.7
1.6
1501-x0人
1.9
1.7
1.5
1.5
1.5
1.4
1001-1500人
1.7
1.5
1.3
1.3
1.3
1.2
501-1000人
1.5
1.3
1.2
1.2
1.2
1.1
4.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