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并作出决策,下达指令,指挥我院安保、疏散、救援等行动,待公安机关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警方行动。
(二)安保巡逻队
队长:安保科主任
副队长:安保科副主任
成员:安保科全体在岗人员。
职责:负责报警与接警,处理院内发生的暴恐案件,当发现苗头时,大门岗亭及监控室立即启动萨派一键报警器,监控室电话报警的同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指挥就近安保人员及时到现场,迅速处置,保卫医院职工、患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护院队
队长:由安保科人员担任
成员:由当日行政职能后勤服务科室护院队值班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展开医院事发地外围保卫行动,疏散群众、救助伤员。
护院队集结地点: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集结地点为急救中心门口。
(四)医疗救护队
队长:医务部副主任
成员:急救中心、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
职责:负责在紧急治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处置程序与措施
(一)处置程序
1.当发现医院周边有恐怖暴力事件发生的迹象时,大门岗亭及监控室立即启动萨派一键报警器,关闭电动伸缩门。
现场安保人员进行电话报警,同时报告当日带班领导。
监控室指挥就近安保人员及时到现场,监控室严密监控办公区域外事态发展状况。
2.当发现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欲进入院内时,门岗安保人员立即收缴,如不予配合,迅速报警。
3.当暴恐分子持械冲击医院大门时,在事发现场当班安保人员应立即启动萨派一键报警器并电话报警,迅速关闭大门,向医院监控室和维稳值班室报告。
安保巡逻队和护院队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疏散人员。
(一)上报情况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及时、准确地向州有关部门上报基本情况。
事件处置结束后,要积极釆取措施,消除事件的消极影响,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稳定受害人员的情绪,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心理疏导干预。
宣传报道活动和新闻稿件必须经维稳领导小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