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所部门人员
(6)宣传报道。
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7)生产自救。
组织震区恢复生产、街道复课、保险理赔等工作。
组长:街道办分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副主任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自然资源所、规划)、扶贫办部门人员
(8)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
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通讯、交通、油站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经
协)、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9)次生灾害处置。
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加强环境的监测;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10)应急资金。
执行政府救灾资金计划,筹措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
(11)接受援助。
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提供捐赠、援助,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安排工作。
5.街道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作内容
(1)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各村(居)、各部门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3)通报重要震情和部署减灾各项工作和措施;
(4)组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布置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和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作用,观测地震宏观非常,并及时上报。
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召开街道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通报震情,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确定紧急避难场所。
2.地震临震的预报预防行动
(1)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责成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自然资源所、规划)、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止地震谣传和误传、维护社会稳定。
(3)各村(居)委会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
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向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