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1.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73号令、《⼭东省消防条例》以及消防机关有关消防安全“四个能⼒”标准化建设的⽅针政策。
2.医院制定的消防⼯作实施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科室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
(⼆)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在医院内部发⽣的⽕灾事故及其他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原则
(⼀)⽕灾应急救援⼯作坚持“以⼈为本,安全第⼀”⽅针,把保障职⼯、来院就诊⼈员及家属的⽣命和医院的公共财产安全放在⾸位,最⼤限度的预防、减少因⽕灾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参与救援⼈员要认真履⾏⼯作职责,发扬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同时应做好个⼈安全防护⼯作,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
(三)发⽣消防安全事故灾害时,第⼀赶到现场的院领导为临时总指挥,消防科、保卫科和各⾏动组要与总指挥密切配合,坚持“统⼀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指挥、指导、协调作⽤。
(四)⽕灾事故处置要依靠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听取专业技术⼈员意见,确保⽕灾救援⼯作的科学、及时、有效。
(五)消防安全⼯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作⽅针,注重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与消防安全⽇常⼯作相结合。
四、预警预防机构
(⼀)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控和信息报告⼯作,应根据消防科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整改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即上报。
(⼆)保卫科在⽇常⼯作中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监督、管理⼯作,对发现的⽕灾事故隐患,及时分析、及时排查,及时整改。
五、⽕灾救援体系及任务
事故发⽣后,院长、分管院长决定启动本预案,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为副总指挥。第⼀个赶到现场的院领导为临时总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孔x
副总指挥:范xx
1.任务:
(1)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医院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最⾼权⼒机构,全⾯处置医院内部发⽣的⽕灾事故。
(2)指挥、调动各组按照职责分⼯参与救援。协助公安消防队扑救⽕灾。
(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灾扑救过程中,应当⾸先疏散着⽕区域患者及家属和医护⼈员,保障遇险⼈员的⽣命安全。
(4)⽕灾发⽣后划定警戒区域,实⾏院内交通管制;利⽤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了抢救⼈员和重要物资,防⽌⽕灾蔓延,有权决定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灾现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6)调动供⽔、供电、供⽓、通讯、医疗救护等相关科室的⼈员协助灭⽕救援。有权决定使⽤各种⽔源,限制医院范围内的⽤⽕、⽤电、⽤⽓。
2.流程:
(1)第⼀位到达现场的院领导为现场处置临时总指挥,全⾯负责⽕灾事故处置⼯作。
(2)根据实际情况由通讯联络组通知灭⽕⾏动组、疏散引导组及相关科室⼈员到场。
(3)根据现场情况和各组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指挥扑救⽕灾、疏散⼈员、设置警戒区域。
(4)根据⽕灾情况由通讯联络组通知相关部门对事故区域采取断电、断⽔、断⽓等措施。
(5)由通讯联络组通知后勤保障组和医疗救护组做好各类安全救援物资的准备和疏散患者、受伤⼈员的救护。
(6)根据情况决定⼈员撤离及处置结束。
指挥部下设各组分⼯及任务:
(⼆)通讯联络组
1.任务:
(1)负责事故抢险⼯作的通讯联络⼯作。
(2)负责利⽤通讯设备保证指挥部和各⾏动组的联络。
(3)保证指挥部与院内外各职能部门的通讯联络。
(4)消防车辆到达时,指派专⼈引导消防车辆抵达⽕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