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家访谈、举办专题展览、现场宣教、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农(渔)业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公众识别农(渔)业灾害以及逃生避险的能力。
5月12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农(渔)业灾害特点在公众较集中的广场或渔区、渔港设置宣传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和广播等,掀起农(渔)业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是认真排查隐患。
各地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结合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渔)业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台风汛期前的备灾工作。
对渔业、设施农业应用、农资经营等领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扎实开展演练。
宣传周期间,有条件的单位要结合相关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针对潜在农(渔)业灾害风险,立足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通过演练,找准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活动要求
各县区农(渔)业主管部门、委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为促进农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农(渔)业主管部门、委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并于5月19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材料报市农委渔政渔监处(安全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