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2023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吸烟”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
第三条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限定场所、分类管理、个人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温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控制吸烟工作。
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是本市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控制吸烟工作。
第五条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烟草烟雾危害健康教育;
(二)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文化、文物保护、体育、旅游、娱乐、健身、网吧及其职责范围内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商场(店)、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食品生产经营的控烟工作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五)民政部门负责对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公园、园林绿化等市政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等机构及其他法定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
第七条鼓励创建无烟单位和全面无烟环境,并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条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九条每年5月31日所在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烟草烟雾有害健康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