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学校所有员工;
2、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学校
1、保安学校负责学校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学校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学校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
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
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学校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学校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
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学校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学校控烟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