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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8篇
大小:20.17KB 3页 发布时间: 2023-05-11 14:07:31 2.92k 1.33k

(三)15岁以下儿童,经诊断为急性迟缓性麻痹时,应于12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管理制度

(一)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第一个发现各类传染病的医生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临床医生和疫情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要报告的法定传染病的种类、重点监测的传染病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门诊病房医生发现在我院初次就诊的传染病、疑似病例、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提交,包括已在其他医疗单位确诊过的病例。

(四)已报过传染病报告卡的传染病,在更改诊断或疑似病例在确诊或排除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订正卡并提交;如果病人死亡,应再填写死亡卡。甲类传染病要随时订正。

(五)及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实:

1.门诊要设立门诊日志、病房要设立入出院登记簿,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信息要真实,14 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

2.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信息要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簿相一致。

3.公共卫生科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进行汇总登记。

公共卫生科职责

1.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管理办法》,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管理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2.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食源性疾病等病例报告工作。

3.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第一针及卡介苗接种情况统计报表、脊灰疫情旬报表、性病艾滋病报表、肺炎报表、疟疾报表、腹泻病报表等的整理上报及各种个案调查、标本采集送检工作。

4.公共卫生科要每天对前一天的出院登记和门诊日志以及当天相关的检验登记、影像登记进行检查。发现传染病漏报,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补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在医院工作简报中公布。

5.发现甲类、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及重大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疫情,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6.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新动态,做好对新入院员工和实习学生的《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等培训工作。

7.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控烟相关工作。

8.做好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和院方布置的临时相关任务。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3

1、首诊报告制 最初接诊的传染病报告责任人(即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主动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2、门诊日志制 门诊部内科、儿科、急诊科、妇科及肠道门诊、性病(皮肤)科、肺科门诊、传染科、肝炎门诊等专科及其它凡与诊疗法定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建立门诊日志.门诊日志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九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登记量与当天门诊挂号量符合率应大于75%。

3、传染病信息登记制 门诊与病房均应设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比门诊日志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住院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比住院登记本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 14岁以下患儿应填写家长姓名。传染病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门诊或住院部化验室设立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对菌痢、性病、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常见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加盖“请报疫情”章。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临床拟诊、送检医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姓名和检验日期等。

4、传染病报卡交接双签制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天收集各科室当天传染病报卡时,应与相关科室疫情报告人员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5、传染病卡片收、发登记制 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接到门诊或病房疫情报卡后,在完成剔除重卡和检查核实卡片填写质量等工作后,应在预防保健科专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进行分类登记。

6、传染病网络报告制 乡以上医疗单位应配备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及上网设备、UPS等配套设施,配备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悉疫情管理、网络直报业务及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能力的网络直报人员,按照《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7、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应在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1小时内完成对传染病报告卡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即时向填卡人查询与核对,并做好记录。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诊断到录入时间不超过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除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到录入时间不超过24小时。

8、直报网络维护制  为保证直报网络畅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包括硬件、软件、网络安全等一系列涉及网络直报正常运行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如遇本单位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9、传染病报告医嘱制 住院部医生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应在填写疫情卡片的同时开出“登记疫情”医嘱,护理人员应按要求将报告卡相关内容登记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然后在医嘱单上加盖“疫情已报”章,以备核查。门诊收治住院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由门诊首诊医生负责报卡并在入院通知书上加盖“疫情已报”章,以备核查.

10、住院登记制 病房应建立住院登记本,以便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及时查漏补报。住院登记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项目。

11、传染病信息安全、保密制 各级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涉及传染病信息的相关资料。对单位网络直报用户帐号资料(含网络直报登录用户帐号、密码)按涉密资料保管.严格按分配的帐号登录网络直报系统,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疫情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12、自查奖惩制 医疗机构领导和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应经常深入有关科室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查漏补报工作。县以上医疗单位原则上为每月自查一次,乡(镇)卫生院每季自查二次。法定传染病信息漏报率〈2%。对查出明显迟报、漏报和不报的责任人或责任科室应视情节给予处罚,对执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报告质量符合规范的科室与个人应予奖励。

13、岗位培训制 医疗机构应经常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各项条款,熟记各类传染病病种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掌握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标准、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限,清楚本院疫情报告相关管理制度和报告程序。新录用的卫技人员和实习医生必须经过传染病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后方能上岗.同时应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人员培养和技术培训工作,整体提高网络直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15、领导过问制度 医疗机构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和预防保健科及相关诊室负责人组成的医院传染病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传染病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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