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一旦启动,组长应立即到位,特殊情况如组长不能到位由副组长担任,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处理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市。
〔二〕现场救援指挥部
医院在接到上级卫生应急管理部门关于重大活动医疗救援的指示后,迅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在院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院长、分管院长或总值班〕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医疗救护队,积极抢救伤病员。
〔三〕、医疗救援组
1.突发重大活动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分二个梯队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院内救治小组:门急诊主任、各病区主任
现场医疗应急救援队:xxx xxx xxx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梯队现场医疗应急救援队如在现场,应积极行动,反响迅速,措施果断,根据救援方案开始紧急现场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不在现场,应根据区、医院领导小组的指挥,赶赴现场。
第二梯队院内救治小组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从医院领导小组调遣。
现场急救应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那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腕带标志〕,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识别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应急措施
医院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区卫生局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护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投入运作。
根据要求迅速组织第一梯队医疗队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援工作,通知第二梯队处于待命状态,并积极组织、协调好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或院内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院内救治小组,及时救治伤病员,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对本院因条件受限需要转送病人至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时,应立即报告市卫计委应急值班联络员,并按转运要求做好转运工作,及时向市卫计委应急办报告有关处理情况,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救援措施。
大型医疗保障活动应急预案4
(1)医院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2)院医疗组或总值班接到相关救援信息(上级部门下达或急诊科一线当班医生报告)后,应分析情况,逐级汇报。
并由相应人员决定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
(3)预案启动决定:
一级响应: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分管副院长)启动并负责。
二级响应:分管副院长或医疗组启动并负责。
三级响应:医疗组或医院总值班启动并负责。
(4)预案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全院响应。
二级响应:急诊科和相关科室响应。
三级响应:急诊科响应。
(5)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开展救治工作,相应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响应等级。
3、请示报告制度
(1)预诊护士或急诊一线医生,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有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向市卫生局和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