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学生调查、座谈,查阅督导信息
得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教研活动
参加教研活动是否积极,听课节数是否符合规定,听课是否认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教学改革是否积极。
考核方法:查阅教研室活动纪录、教师工作手册、教改资料。
得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0分
2、工作量(5分)
教师工作量包含每周授课时数、实训室管理、编写教学计划大纲、辅导技能大赛等补助课时。
教师的周平均工作量定为每周12—14节,专业课为12节,基础课、评估课专业培训课为14节。
考核方法:查阅教师课时费统计表、工作量统计表
得分:低于10节每差一节扣2分
3、完成培训进修、企业实践情况(5分)
积极认真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培训、进修和企业实践任务。
考核方法:查阅申请表、毕结业证书、实习总结、鉴定等。
得分:优秀5分良好4—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4、教学实绩方面(20分)
(1)担任大证考试课、大证评估课,通过率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得满分;通过率低于学校规定标准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2)担任文化基础课、大证考试专业课和评估课(非考试评估阶段),按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同专业、同年级排名次。第1名20分,第2名19分,第3名18分,以此类推。
(二)学生评教(3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等方面
考核方法:质管办牵头,学生处组织实施,学历班学生每学期组织一次,各班学生按《学生评价表》(附件)对任课教师打分评价。短训班学员根据培训时间,原则上保证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一次。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30%,折算成该项考评分。
(三)督导员考评(20分)
考评项目:教学组织、教学素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
考核方法:督导员对任课教师听课并按《课堂教学考评表》(附件)打分考评,原则上督导员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应至少听课一次以上,方能形成考评意见。
得分:将督导员考评分乘以20%折算成该项考评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学期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有关部门处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校设备、仪器、物资损伤的;
3、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以下情况加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讲课比赛、说课或课件比赛、发表论文、参入科研课题、技能大赛获奖;或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及其他竞技活动而获奖者。
加分分值:国家级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评为优秀;70—90分之间为良好;60—70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三位的,领导进行谈话。对连续两学期考核末位者,暂时取消授课资格。
第六条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分管领导主持下,由质管办牵头负责,办公室、教务处、部、学工处参入。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考核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第七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师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