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方法。
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或教师工作中的优秀教师、工作者给奖励,每学期评选10%-15%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指导师、优秀教科研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备课(教研组),具体比例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详细评定方案见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三、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学科性或非学科性竞赛获奖,给予指导师奖励,具体如下:
(一)语、数、英、理、化、政、史、其他竞赛获奖:
注:
(1)综合竞赛以学科2倍计算;
(2)学科单项竞赛以学科1/2计算;
(3)团体奖以学科2倍计算;
(4)同项获奖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奖;
(5)艺术节、科技节有关比赛以1/2计算。
(二)科技体育类:
注:(1)教育行政部门与体育行政部门、科协等联合举办文件为准;
(2)分区赛按下一级别比赛获奖计算;
(3)其它同(一)中备注。
(三)体育类:(包括训练费)
(1)体育类比赛以获奖结果累同训练费计算,按训练次数计值。
获市级团体:
(2)参赛奖:田径队参赛奖1000.00元,篮球赛为500.00元。
(3)市级比赛奖励以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四、为鼓励教师边学习,边工作,边钻研,设立教科研奖,对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研讨会评选获奖的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1)以教育学会或学科性学术团体举办的论文为准;
(2)不重复计奖;
(3)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杂志上登载者按同级获奖一等奖计算;
(4)科研成果获奖也按上述方法计算;
(5)课题申报、立项,并结题,给予县级100元,市级200元,国家级300元奖励。
五、积极鼓励教师对外公开教学,凡能够对外开出优秀课的给予奖励
校级:30元市级:100元
市级:150元国家级:300元
六、积极实施名师工程,设立校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教师等教师教学荣誉,凡被评上校级以上教坛新秀或名教师的给予奖励
校级:100元县级:300元
市级:500元国家级:800元
七、为了校获得良好的声誉,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发给不少于1000元的特殊贡献奖。
教师激励机制管理制度3
第一条制订本办法的宗旨是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研教改、不断提高教育艺术、培养学生特长,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一大批有特色的教师。
第二条教师个人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奖,每次计: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区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给200元、150元、100元,并按有关规定计算继续教育课时。
第三条教师撰写教研文章在各级正式报刊杂志上发表,每篇计:国家级奖100元、省级80元、市级50元、区级30元。
参加各类教研文章的征稿活动并获奖,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0元、100元、80元,区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给100元、80元、50元。
如果只有获奖通知无刊物和文章原稿则减半奖励。
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获奖,以最高级别奖励,比重复计算。
教师所撰写的新闻稿件,国家、省、市、区级每篇分别奖励80元、50元、30元、10元(必须以报道本校正面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