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等情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学期末对本学期中没有上述情况者颁发学期全勤奖,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安全奖。
3、对主动承担各类公开活动、展示活动、讲座、经验交流、比赛等活动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对获园级、区级、市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对承担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能认真履职,并出色完成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6、对关心集体,主动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7、对积极参加市级课题研究,不计时间,对研究工作又推动作用,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8、对能积极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9、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市级、区级、校级奖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决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无故缺席一次罚款40元,迟到1次罚款10元。
3、每月迟到超过2次,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全部的全勤奖30元。
4、早护导迟到同迟到处理办法,并不开调休。
5、带班时间内,主班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应酌情扣除工资。
6、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配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应酌情扣除工资。
7、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酌情扣除结构工资。
8、无故缺席3次以上,幼儿园予以解聘;无故迟到3次按照缺席1次处理。
9、幼儿园教师发生个人生活,并且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幼儿园师德师风奖惩制度4
一、奖励
(一)教研奖
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集体奖:国家级1500元;省级800元;市级300元;区级200元;街道级100元。个人奖: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区级120元;街道级60元。集体奖和个人奖不累加。
(二)先进奖
街道先进100元;区先进奖150元,市先进200元,省先进500元,先进奖不纳入考核加分。(项目相同,取最高奖项)
(三)辅导奖
1、辅导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获奖:
一等奖: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
二等奖:街道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
三等奖:街道级20元;区级30元,市级60元,省级100元;
2、辅导幼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美术类比赛:
一等奖15元/幅,二等奖10元/幅,三等奖5元/幅。
优秀奖不设奖金,公开表扬。
3、承担额外工作任务奖:业余承担园内节目辅导工作的,奖300元;工作期间内承担职责外重要工作任务的奖励200元,在年末优先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主排奖励如上,辅排按主排的奖励减半。
(四)发表文章奖
1000字以下,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50元,国家级350元;1000字以上,区级150元,市级25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
(五)论文评比或活动设计评比获奖
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一等奖发放标准的100%、二等奖60%、三等奖40%。
(六)学历进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