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落到地面的事故,出事地点20m周边要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不得有无关人员围观,特别是要防止脚手架上或临边的其他作业人员的围观,并要派专人对坠落口进行看护。
2)从脚手架上、楼面等的临边洞口中掉到架体内的防护层上、电梯井内的水平安全网上或其他水平安全防护层上的事故,应急负责人应迅速对掉落人员的受伤情况做出判断,如有必要时第一时间拨打120求救电话,并马上派人到工地大门口等候120的到来,由引路者直接带到出事地点,避免延误时间。
3)应急抢险队迅速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持秩序。
掉落地点的同一层的所有作业要马上停止,由相关的施工员带相应的作业人员离开作业面,并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做一个简要说明,以班组为单位有序地从楼梯或脚手架的安全通道上撤到地面,直接由各自的项目队长带回生活区,不得在现场围观或逗留;并由应急抢险人员或保卫人员对掉落者进行专人看护。
4.4现场临时救治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在120赶到前,救护人员要对当事者进行及时的必要治疗。
现场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等几种情形上。
120赶到后,要在120医生指导下尽快把伤者抬到救护车上,再由120医生在车上继续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治。
4.4.1首先由现场医生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取胸外心脏复苏方法。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
4.4.2如高处坠落者出现颅脑外伤,如伤者神志清醒,则先想办法止血;如处在昏迷状态,则在止血的同时必须维持昏迷者的呼吸道通畅,要让昏迷者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4.3如高处坠落者出现骨折,比如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
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杆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无骨折的下肢缚在一起,然后再用硬板担架搬运。
如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4.4.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硬板担架上,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避免受伤者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导致死亡。
4.4.5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
4.5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4.5.1发生高处坠落的伤者可能有骨折类伤害,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振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
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有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仰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子,以免呕吐误吸。
4.5.2如高处坠落者掉落时身体穿有钢筋、钢管、木刺等异物时,不得随意拨出,避免体内大出血。
4.5.3高处坠落者落在不易救援的地方时,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之后才能接近进行救援,避免救援者或坠落者的二次坠落等事故。
4.5.4发生高处坠落处应立即封闭,禁止施工人员围观,避免人多拥挤造成无关人员的二次坠落或其他事故的发生。
4.5.5要特别防止坠落者的亲属和朋友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对伤者的搬动、搂抱、晃动等动作或其他不正确的救援方法,避免不合理的动作造成对伤者的二次伤害。
4.5.6及时对高处坠落点派专人进行看护或临时进行防护,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应由熟悉现场环境的专职安全员带路,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在取得充分证据,事故原因调查完毕后应及时对该位置和类似位置进行安全防护。
防止人员从该位置再次发生高处坠落。
4.6心理引导
4.6.1在救援过程中,要对伤者的朋友和亲属进行心理抚慰,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救治措施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向其做简单明了的交待,并征求其还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合理的意见给予采纳,合理的要求予以满足,避免情绪激动影响救治人员的正常工作。
4.6.2对坠落在危险位置,一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救援且神志清醒的高处坠落者,除了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外,还要由救援负责人或医生对坠落者进行心理安慰,告诉其应急救援小组正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劝其平静、不要乱动,也不要大喊大叫或大哭大闹,避免其不当的动作造成二次坠落或由于情绪激动消耗体力加重伤势。
4.6.3发生高处坠落后,人员往往受伤较重,特别是可能因伤致残的受伤人员会觉得很悲观,应由伤者的朋友或亲属在旁边对其进行鼓励;同时单位领导要派专人对其进行安慰,并保证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使其恢复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早日恢复。
5善后处理
5.1救治伤员、抚恤亲属
与医疗机构协作沟通,妥善救治高处坠落事故中受伤人员。
如有人员死亡,积极稳妥地做好死亡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
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亡人员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抚恤。
5.2查清原因、清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