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常见的食物中毒及饮食安全卫生
常见的食物中毒
一、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一)四季豆中毒;
(二)发芽马铃薯中毒;
(三)豆浆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一)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没有食用者不中毒。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潜伏期短,发病急剧,病程也比较短。
(三)所有中毒者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四)一般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三、中毒原因
(一)、四季豆中毒
四季豆的含毒成分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皂素和植物血凝素有关。
中毒者多有进食未烧透的四季豆史。
中毒表现:潜伏期为1—5小时,症状为恶心、呕吐、胸闷、心慌、出冷汗、手脚发冷、四肢麻木、畏寒。
预防措施:应彻底加热、炒,充分加热以破坏毒素,故加工四季豆宜炖食,不宜水焯后做凉菜。
有毒成分:幼芽及芽眼部分含有大量龙葵素(龙葵碱),人食入0.2~0.4克即可引起中毒。
中毒表现:中毒初期,先有咽喉抓痒感及烧灼感,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剧烈地吐、腹泻。
预防措施:
1、马铃薯应贮藏在低温、无直射阳光的地方,或用沙土埋起来,防止发芽;
2、不吃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
3、加工发芽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芽眼及芽周部分;龙葵素遇酸分解,烹调时可加少量食醋。
(二)豆浆中毒
有害成分:可能是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
生豆浆加热不彻底,有害成分没有被破坏,饮用后造成中毒。
多发生在集体食堂或小型餐饮业。
中毒表现:潜伏期半小时到1小时,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涨、腹泻。
一般不发热。
预后良好。
预防措施: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
在豆浆出现泡沫时,还没有煮开,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后,再继续加热几分钟。
四、合理的饮食习惯
(一)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
膳食制度常随学习情况、生活习惯和季节不同而异。
一般以一日三餐为好,因为食物进入胃后,在正常情况下,4-5个小时可以排完,一日三餐刚好适应胃的消化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