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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篇
大小:36.44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3-05-15 13:42:40 7.09k 5.46k

三、组织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陈xx局长为组长,何xx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

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交通各单位自营或出租的用于经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交通各单位出租的沿街商铺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审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各单位和单位出租房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长短途客运、出租车、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

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县公路局、运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各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

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

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确保优先拆除;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的三合一场所、商住合用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治理,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上报县消安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封或。

(四)夯实基层基础。

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要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利用短信、宣传橱窗、路边墙体、横幅、LED等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研究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各交通管理部门要召开交通行业消防工作会议,部署交通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局运管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

(7月1日至7月22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2013〕21号)中制定的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召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已经查明存在隐患点尚未完成整治的或整治不到位的,必须在本阶段内完成整治。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局运管科。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帐。

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边查边改。

整治期间,各单位领导每月要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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