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3、整改所需资金及物资设备保障
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科长负责筹措整改所需资金及整改期间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等。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
1、煤矿无矿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矿的矿级安全管理机构,由xxx董事长签发并进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钻孔已施工结束,无钻孔竣工图和允许掘进距离。副斜井探放水资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比例绘制探放水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在图上必须标示清楚煤(岩)层位和允许掘进距离。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完善探放水资料,资料完成后报我矿进行审核。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无瓦斯检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在《规程》规定位置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板,且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和填写瓦斯数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安全监控员、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两施工单位按规定配齐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和证件。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头悬挂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立即将瓦斯探头吊挂到规定位置。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监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图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将“五图一表”做成规范的牌板按要求悬挂在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