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报告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认真做好外出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
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大型活动现场安保方案4
为了加强学校集会管理,确保集会安全有序进行,避免或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大型集会活动,是指学校、各处室和班级在校内或校外所举办的活动。
(一)艺术节、愉快周末等文艺演出活动;
(二)各类庆祝、庆典活动;
(三)课间操、运动会、体育单项竞赛活动;
(四)专题报告会;
(五)其它大型集会活动。
二、集会的审批制度
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校长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1、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庆祝、纪念集会等活动,由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或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2、各班组织的大型集会活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集会的组织管理
集会的举办单位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集会活动的总体方案。
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
2、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3、集会场所的基本情况。
4、集会纪律要求。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
成员:校务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全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适当的时候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实行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