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为:
﹙1﹚调度中心: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
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
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
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点是煤矿)的“三防”工作进展情况。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
负责风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
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供应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
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三防”办公室。
﹙5﹚一通三防部: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6﹚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7﹚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
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12﹚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负责组织“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三防”工作。
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四、预防预警及救援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公历4月初,各单位成立“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调度中心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公司安全监察部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调度中心通报。
矿调度室负责向公司调度中心报送雨季“三防”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时间为每月的3、13、23号(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报送信息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2、险情等级划分
﹙1﹚一般险情,调度中心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调度中心要通知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及“三防”办公室,根据总工程师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重大险情,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或经营以及职工生命安全时,调度中心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调度中心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3、发生较大或重大险情时的救援程序
(1)接警和应急启动。
发生雨季“三防”事故后,必须按照“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矿调度室——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抢险指挥部”的顺序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