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预案中的有关实施细则。
2、建立汛情监测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
3、技术部门要摸清现场实际情况,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灾情,同时调查和组织好地表裂缝的充填,防止雨水进入井下危及矿井安全。
生产恢复组:
1、制定预案中的有关实施细则。
2、搞好各类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3、制定恢复项目部生产、运输及恢复后员工安全生产的有关实施细则。
4.应急准备
预测、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
事故应急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向防洪指挥部反映。
调度部门要建立常规数据监测,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并对灾害进行分级,按照等级进行积极救援。
预警级别及发布
1、按照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可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2、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3、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的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报请县、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较重(Ⅲ级)的预警信息,由矿方发布、调整和解除。
一般(Ⅳ级)的预警信息,由项目部发布、调整和解除。
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预警处置
进入预警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灾害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对一般(Ⅳ级)的预警信息,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准备。
对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预警信息,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的准备。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1、项目部应急队伍:井下事故以救护队为主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防洪抢险队伍人员由下列单位组成,调度室1人,供应部2人,技术部2人,机电队2人,运输队6人,掘进队30人。
2、要与矿方和监理部门积极联系,保证全项目部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3、各区队、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抢险的人员要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
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1、供应部要制定应急物资设备保障措施,保证项目部在各种重特大事故应急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
2、各部门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的数量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帐、卡、物一致,不得随意挪用。
3、各种抢救物资在接到救援电话后,按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应急经费保障
1、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保证应急管理运行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2、必须保证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应急通信保障
1、监测监控部门要制定项目部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2、应急指挥中心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