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幼儿及全体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幼儿园的财物安全,预防各种意外伤害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安全保卫小组
1、成立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园长任组长。
2、安全保卫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岗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训,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值班巡视
3、执行二十四小时门卫值班制度,所有来访者必须经园领导许可并进行登记方可入园。
在家长接送时间段打开大门,严格查验接送卡,坚守岗位,其他时间大门必须上锁,确保安全。
4、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视,检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值班期间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沟通联络,迅速到位。
5、各岗员工下班前,关好水笼头、电器、门窗,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员工全面检查后将门锁好。
静园后门卫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应急处理
6、建立完善的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预案,每位员工都应记住求救电话,如: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准确地求救,并能简要地描述情况,冷静地说明电话及详细住址。
第四章请示报告
7、各岗人员要加强请示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幼儿园防范处置暴力袭击校园应急预案4
一、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
幼儿的安全事件是指幼儿在园期间或在与幼儿园有关的保育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
其造成的因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一)幼儿年龄小,容易出意外。
3-6岁的幼儿身心处于明显的未成熟阶段,幼儿身体各部分的器官比较娇嫩,神经系统比较脆弱,运动水平比较低,动作的协调性差,识别危险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加上活泼、好动、好奇,而且大脑对身体动作的变化不能作出相应的反应,所以极易发生安全问题。
走路摔倒是常有的事。
如幼儿在奔跑时,遇到其他幼儿迎面跑来却不知躲闪。
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幼儿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后果无法预见。
再如,有的幼儿在玩跷跷板时,不顾跷跷板另一端的小朋友,自己突然走开等等,都是幼儿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出现什么后果的表现。
此外幼儿好奇心强,对周围事物感兴趣,他们东跑西窜,样样事都想试探、触摸,但由于幼儿动作不稳,又缺少生活经验,他们不知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因此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二)幼儿园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有些幼儿园的安全事件是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
比如,门卫管理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发生,幼儿趁门卫不注意,溜出幼儿园而走失。
再如,食堂不卫生或者食物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幼儿食物中毒。
(三)幼儿园设施存在着不安全的隐患。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幼儿园的园舍和设备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这对幼儿园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有些幼儿园的建筑不规范,台阶过高或栏杆过低,楼梯过窄,极易发生安全问题。
有些幼儿园的大型玩具是铁制的,幼儿在活动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碰伤。
有的幼儿园把玩具安置在比较硬的地面上,孩子不慎掉下来容易摔伤。
有的生活用品放置不当,幼儿拿取不方便,造成危险。
(四)幼儿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
玩忽职守与工作责任心不强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
玩忽职守为渎职行为,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