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或者在现场建立联合指挥机构时,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应当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
2、火灾扑救组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3、人员疏散组职责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安全保卫组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市内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
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人员疏散组要引导全镇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
火灾扑灭后,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组协调消防部门清理火场。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
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环保队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