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校医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象山区教育局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
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
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
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
液体食品可用漂美混合消毒。
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美溶液消毒。
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五、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六、防范措施
1、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3、前期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
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
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的进入食堂库房。
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
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