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
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头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