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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细则5篇
大小:39.72KB 12页 发布时间: 2023-05-17 09:06:54 4.69k 4.34k

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操作、实验、实践、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

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中生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语文的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八篇,小作文两周一次;数学原则上每课一次作业,每周不少于四次;外语每周不少于三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两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其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布置课外作业。

小学生课外作业量: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

3、教师必须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日期要明确。

教师批改作业要注意示范性,教师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符号要规范。

作文的眉批、总批评语要得当,指示要具体,富于激励和指导作用。

4、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学生按时、规范、独立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教师应督促每位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如学生拖欠或不做作业,教师又没及时发现或没有采取补做措施,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5、鼓励在作业布置和批改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可适当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实验的教师应将改革方案报学校批准备案,期末写出实验报告。

6、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作业批改情况,学校不定期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并将结果公布。

学校每学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各年级各学科优秀作业展评。

五、指导实验

理科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开拓视野,树立科学研究观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按照省厅要求开足开齐实验课,严格按课程标准规定指导学生动手做好实验,不能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代替做实验,学生的实验报告教师要及时批阅。

2、认真做好演示实验,提倡并鼓励教师合理改进、增加演示实验,在可能的条件下,把部分演示实验改为学生分组实验,或把某些思考性强的习题改编为实验(演示或学生分组实验)。

3、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逐步培养学生自行设计实验的能力,指导学生课外进行实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4、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5、学校要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学校应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六、辅导

1、辅导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课内辅导,又要课外辅导,既要集体辅导,又要个别辅导。

2、集体辅导要有计划。

教师要认真分析所教班级学生的不同特点,与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共同研究,统一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总体认识和具体辅导办法,制订辅导计划。

3、辅导对象要有所侧重,特别要关注学有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采取适当布置提高性作业,向其推介课外补充读物,让其参加兴趣小组等办法,激励兴趣,发扬特长;对个别学习困难学生以及因请假、旷课而影响了学业的学生,可采取个别辅导和小组辅导的方式有的放矢地查漏补缺。

4、辅导要讲究效益,要做到热心、耐心并且有信心,避免疲劳战.放学后不能留学生集体辅导,个别辅导时间不宜过长。

5、凡有住校生的学校,都要组织住校学生上晚自习,并安排科任教师坐班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七、课外活动

1、课外活动包括: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竞赛培训、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

2、教师要负责各活动小组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每个活动组由备课组或教研组确定辅导教师,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辅导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做到有方案,有记载,有总结。

3、教研组要制定奥赛培训计划,加强奥赛训练与辅导。

4、课外活动内容要健康有益,形式多样,尽量为学生提供动脑、动口、动手的机会,以扩大知识面,加强学生间交流,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校教导处根据各科活动小组计划统一安排活动地点和时间,并定期检查。

八、学业考核与评价

1、加强考试管理.各年级组应由教导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

各学科平时考核,可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负责,随堂组织小考,杜绝随意性的考试。

2、学校的统一考试要认真命题、组考、制卷、阅卷,保证质量.教师要按水平考试的要求紧扣教材命题,着重考查学生“双基”达标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教学实际,防止出“偏、怪、难”题。

义务教育阶段,按7:2:1的比例,即基础题占70%,小综合题占20%,难度较大的题占10%的原则组织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并以年级为单位将考试成绩上报教导处.

3、考试方法以闭卷为主,采用考试、考查相结合,加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考查。

外语考试采取听力、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对不及格的学生进行补偿教学后,要给予再次测评的机会,并在此基础上登记成绩.要让学生看到进一步努力学习的价值,鼓起继续学习的勇气.

5、学期期末成绩的评定,不能只注重对最终学习结果的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含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也应成为学习评价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5:3:2进行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占50%,期中考试成绩占30%,平时成绩(含小考、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及平时表现等)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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