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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最新8篇
大小:23.89KB 8页 发布时间: 2023-05-17 09:59:38 3.02k 1.76k

(二)、建筑物倒塌。

包括学校房屋、围墙、厕所、水塔等建筑物倒塌引发的砸死砸伤师生事故。

(三)、火灾事故。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食物中毒等。

(五)、交通事故。

主要包括师生在学校门口的公路上或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的车祸等。

(六)、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因各种原因在校园内发生的凶杀、绑架师生等重大刑事案件和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七)、其它。

主要包括师生在校园内摔伤、触电、化学药品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县教体局设立中小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教体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学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股室股长(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中小学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支持、协助学校突发事故的处置和善后工作。

3、领导各乡镇中心校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4、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基础教育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事务由教体局各有关股室承担。

2、各乡镇中心校和各中小学要明确本单位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等工作。

3、教体局有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任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体卫股牵头处置,建筑物倒塌由计财股牵头处置,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等由基础教育股牵头处置,事故处置的后勤保障由计财股负总责。

其他各股室要按照教体局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四、事故处置和善后

(一)、事故处置

1、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的应急反应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要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

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的驱离、封锁、隔离等措施。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本单位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的,及时请求乡镇政府和县教体局给予支援。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2、县教体局应急反应

(1)、对事发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教体局有关股室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或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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