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须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考生及家长签名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免试。批准免试的考生现场测试成绩计21分,加体育平时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往届生和初三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批准免试的,其成绩以24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3.因伤、病临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持有当地主要医院证明,可申请缓试,补测时间安排在5月10日前完成。手续不全者以弃考处理,现场考试不得分。
六、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50米游泳测试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2各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本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考试纪律教育,加强对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租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运送考生。要重视做好考生的考前指导工作,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试项目,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和测试方法,积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操作,认真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3.体育考试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