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5分;
⑤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分的积分奖励;
⑥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指导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制度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负责上户以市场行情给予村民现金回收或积分奖励兑换。
(3)积分的运用
①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并给予50分的文明积分奖励。
②积分兑换物品
农户可根据所得积分在任意时候携带户主身份证到乡文明银行自主兑换相应分值的物品,乡文明银行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③积负分曝光
凡每家庭积负分达到-10分以上的,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通知该村利用“红黑榜”曝光。
五、实施步骤
(一)配套政策制定等筹备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出台工作方案。
出台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2、落实机构队伍。
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办”,由乡长效管护站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
(二)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
1、广泛宣传发动。
从8月初开始,通过新闻、广播、电视、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
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在xx村xx组及乡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
20xx年6月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xx年12月底前,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副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乡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垃圾分类办),办公室设在长效管护站,办公室主任由长效管护站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考核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