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式: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由xx公司转运处理;
5、大件垃圾
(1)家具: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2)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
(3)其他大件垃圾: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大件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
不应随意堆放,应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或通过电话预约,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废品回收公司收购,不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xx公司清运处理;
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6、田园垃圾
包括残枝、杂草、豆稿、竹笋壳等。
田园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田园垃圾按易腐垃圾处理方式就地归山还田。
7、装修垃圾
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装修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玻璃、陶瓷等应袋装,按建筑垃圾处理;
(2)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等应捆扎或袋装,按可回收物处理;
(3)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按有害垃圾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激励机制及积分办法
为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推广“门前三包”和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
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开展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
普通农户1人户每户缴纳50元,2人以上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贫困户自愿缴纳,村委会负责征收。
年终根据年度文明积分表,月平均积分25以上的为优、21-25为良、20以下为差。
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
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
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
2、垃圾分类督导员实行“五星考评”机制
垃圾分类督导员由村聘请,行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同时接管原xx公司保洁员的村庄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
实行“五星考评”机制,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负责考评,即一月一评、三星起评、四星合格、五星嘉奖、零星清退,星级评定与工资直接挂钩。
3、建立村民正确分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奖励机制
(1)建立村民参与分类的文明积分制度。
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检查村民是否正确分类,正确给予文明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
具体办法如下:
①垃圾能正确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计1分,70-90%计0.5,70%以下不得分;
②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参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或直接到乡文明银行兑换)1次,积分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价格和积分表》记分;
③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