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施工用电
1.是否采用TN-S系统供电,三级配电、二级防护是否到位,是否使用标准配电箱;
2.是否使用五芯电缆,并按规定敷设、安装;
3.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
4.是否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总配电室。
9物料提升机
1.是否选用正规厂家生产产品,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
2.防冒顶、高坠、楼层停靠、吊蓝、安全门等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
3.与墙体连续是否采用人字型连结,位置符合要求;
4.进料口、料台口是否设置安全防护门;
5.是否按规范附墙,安装后有无验收,是否采用单绳提升吊篮。
10塔吊
1.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2.安拆队伍是否有资质,是否经过安装验收、检测;
3.操作、指挥、司索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4.二台以上塔吊是否制定防碰撞措施;
5.是否使用单独开关箱供电,电缆是否采取隔离措施。
11施工机具
1.各类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2.是否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开关箱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搭设机械作业棚;
4.是否违规使用倒顺开关操作机械。
12安全监理
1.监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在岗情况;
2.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审批,是否监督项目按方案实施。
3.是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是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是否上报。
13劳动防护用品
1.现场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是否合格,并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进行二次检验合格;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建筑工地现场安全检查方案4
一、目标任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责任主体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建设工程股),协调、指导和督促局属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受监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管控体系建立情况,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体系以及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情况;企业及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及定期自查自纠情况;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