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急救援工作无法确保正常实施时,应及时向社会外部资源求助,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保障遇险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经济财产损失。
2、事故现场负责人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并在规定时效内向事故发生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救援所需救援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3、防洪防汛小组各成员接到救援指令后,要按本预案的分工职责,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按专业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5.1.2资源调度程序
1、项目部应急救援资源及主管部门
救援事故所需设备、物资可在现场紧急调拨,必要时可联系当地物资供应机构紧急供应,满足救援事故的需要。
设备物资供应工作主要由设备物资部负责。
现场所需相关专业救援人员的调拨由指挥部协同人力资源部解决。
所需急用资金调拨由指挥部协同财务部负责解决。
2、社会、外部应急救援资源
报警求助电话:110
医疗急救电话: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5.1.3医疗救护程序
伤亡事故发生时,除现场对受伤人员作紧急简单救护外,根据受伤状况,应立即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车辆迅速将伤员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情况紧急或无法获取应急车辆资源时,可通过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寻求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援。
同时,应“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确保伤员的救治资金费用等落实,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5.1.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在救援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应急救援人员应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劳保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工具、设备等自身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加强对事故源(部位)的警戒监控,密切关注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情况,确保应急救援环境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应急救援行动快速安全高效,防止次生灾害造成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情况加剧,事态规模扩大。
5.1.5事态监测与评估程序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管理部会同事故单位、相关部门对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的监测。
发生事故连带环境污染时,通过专用监测仪器和设备对现场气象条件、食物、饮用水卫生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必要时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指导。
5.1.6汛情事故应急工作要求
发生汛情及突发性事故的单位,在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如需损坏现场时,必须做好现场照相、摄像等现场原始记录,收集好现场事故证据,不得有意破坏相关证据。
项目部成员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救援、抢险,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阻拦或拒绝抢险、救助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道路和通讯设施等。
5.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5.2.1项目部办公室、宿舍等临建处置措施
汛期来临之前对临建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现腐烂、损坏的钢管进行清理更换,对阻碍受力薄弱的部位进行加固处理。
5.2.2配电设施、用电设备汛期处置措施
项目部在汛期前组织对场内所有配电设施、用电设备安全检查,要求安装施工临时用电要求进行配电。
对靠近河道的设备结合施工要求尽量往岸边方向撤离,以备水位突然上涨时能较容易转移。
较低处的配电柜要求加高,加高要求配电柜底座标高高于现况地面标高1.0~1.5m。
5.3应急结束
汛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符合安全、环境相关标准,潜在的危险(如堤坝、墙体倒塌等)以及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后,由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是现场负责救援工作的指挥部其他领导)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指挥部同时布置现场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以及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配合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做好事故情况的上报工作,收集好现场的重要物证、召集当事人配合调查组做好事故证词记录,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
6.陆上损失情况的检查
1、检查办公区、生活区损失情况,并做好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