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熟悉与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性能,保证救灾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3、做好消防值班记录、交接班手续、各种消防报警及电话消防投诉。
4、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按时交接班,每班对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处钥匙交接清楚,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可擅自离岗。
6、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消防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7、非消防工作所需,不准占用电话机,非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8、上班时间不准在控制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有事必须得到领班同意后方可离岗。
9、发生火灾时,迅速按灭火方案紧急处理,并尽快报告项目经理。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5
一、目击报警
(一)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二、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秩序维护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项目主任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护部负责人。
(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
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三、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2、起火部位;3、燃烧物品;4、燃烧范围;5、报警人姓名;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辖区名称;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3、火灾发生部位;4、燃烧物品;5、火势状况;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7、报警人姓名;8、报警人电话。
四、成立临时指挥部
(一)项目主任或秩序维护部负责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二)临时指挥部由项目主任、秩序维护部负责人、工程维护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项目主任任临时总指挥。
项目主任尚未到场时,由秩序维护部负责人或值班队长代任总指挥。
(三)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