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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最新6篇
大小:23.11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5-19 15:19:32 13.04k 11.49k

(1)统一开展单位控烟宣传。

历年创建成功的xx家“无烟机关”和xx家“无烟单位”加大控烟宣传,一是要在单位内部通过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以及相关主题活动,发放资料及利用单位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单位出一期控烟宣传板报,加强控烟宣传。

(2)组织控烟工作自查活动。

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对照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标准要求,进行一次自查,针对薄弱环节加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组织控烟志愿者明查暗访活动。

组织明查。

x月下旬之前,组织控烟志愿者对已建的无烟机关,进行一次明查,检查单位禁烟标示和检查单位前阶段控烟宣传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和查看单位控烟工作组织管理资料。

组织暗访。

x月上旬,组织控烟志愿者对已建无烟机关,进行一次暗访,查看现场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情况,以现场检查为主。

综合两次巡查活动结果,进行情况通报。

同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对在年度督查中成绩优秀的“无烟机关”给予加分,问题突出的予以扣分。

2、进一步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

区健促会制订xx年度青浦区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活动通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镇、街道,委办局进一步拓展创建覆盖面。

创建机关和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健康促进委员会及时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1)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申报工作:x月底前,各单位填报申报表(见附件一:《20xx年xx区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申报表》),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与有关申报材料(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工作计划),报送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促进科。

(2)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检查与验收:x月份,在申报单位创建过程中,以暗查形式,组织对年内申报的创建单位控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对通过暗查的新创建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逐一进行验收。

综合两次督导情况,以发文、授牌的形式予以命名。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二:《xx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3)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标准和任务落实建设措施,着力推进。

要对照创建的标准和任务(见附件三:《“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的标准和任务》),完善组织管理网络,切实加强领导,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抓紧建立控烟组织、制定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控烟氛围,提高员工参与控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和完善控烟规章制度,认真部署,定期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并将职工的控烟工作与年度评优等结合起来,确保既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世界无烟日”社会性宣传。

5月31日,统一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开展世界无烟日设点宣传活动。

同时,发动已建及年内新建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抓住机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机关志愿者承诺行动、机关内部控烟自查、开展上街宣教活动、组织机关志愿者宣传劝阻行动等,促进单位内部职工控烟意识提高。

三、工作要求

1、各机关、单位根据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单位”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同时,区,镇、街道健促办,加强督导,早部署、早落实,督促各申报单位全面按照考核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2、已创建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根据“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每三年复审一次的要求,切实做好控烟长效管理工作。

以第二季度机关控烟实施方案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从宣传教育、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加以巩固完善,努力营造机关、单位无烟氛围,迎接每年督查和明年复审。

3、进一步加大督导,落实奖惩措施。

各机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加大检查力度。

年内,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会同区机关政风行风评议部门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控烟工作的社会监督,不定期实行明查暗访。

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该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利于认真整改。

4、各镇、街道及委办局广泛组织发动下属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创建无烟单位。

同时,要紧紧抓住“世界无烟日”契机,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开展好一次控烟宣传日活动,并定期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控烟巡访和控烟劝阻活动,大力营造社会参与控烟良好氛围。

单位控烟工作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室内控烟工作的开展,保障中心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国文明城市体系测评顺利通过,根据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控烟工作制度建设、禁烟标识以及控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中心创建“无烟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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