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学校行政领导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学校行政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员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5、学生密集出入时,每楼层安排一名老师及少先队干部维持秩序:
教学楼1东梯口一楼李金兰张宏伟二楼王济王领
西楼梯口一楼李秋丽于雪茹二楼董金权张凯丽
(备注:楼梯站岗队要督促大家按秩序、不推搡、握扶手,从各自的通行楼梯通行;不得从别的班级的通道下楼)
四、班主任和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5、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对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6、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紧急铃声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7、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对踩踏事件处置预案
发生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中心校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学校防踩踏工作方案及措施6
一、精心组织,及时疏导。
1.在学生大型集会、做操前后上下楼梯时,年级主任和值日教师按要求到岗,要到本年级学生所经过的过道及楼梯处负责安全;控制上下楼梯的流量,及时疏导,防止学生拥挤。
2.在学生大型集会、做操前,班主任应对学生反复进行上下楼梯安全进行教育,对品行不端的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
3.在大型集会、做操前后上下楼梯时,应以班级为单位,按划定的楼梯,排队行走。下楼时的顺序是:七年级、八年级,上楼梯的顺序是:八年级、七年级。
4.老师要随时提示学生靠右行走,不拥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探出栏杆。
5.集合、做操时应给学生充足的上下楼梯的时间,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二、保证楼道畅通,设置明确提示。
1、保持楼梯及过道无杂物堆积。
2、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设立“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3、在过道及楼梯明显位置张贴“靠右行走”、“请勿拥挤”等提醒标志。
4、雨雪天时在过道及楼梯设立防滑物质和树立防滑标志。
5、保证过道宽度、楼梯坡度及栏杆、扶手的高度符合国家建设设计规范。
6、保证楼梯及过道的照明设施完好,在重要通道装应急灯,以防停电。
三、应急处理办法
1.发生拥挤、混乱等情况时,班主任或在场的其他老师应立即制止拥挤局面,维持秩序,组织疏导,查看有无受伤学生,如有学生受伤,应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迅速疏散学生。
2、可能出现的事故有扭伤、骨折、挤伤、踩伤、坠楼等。
3、当出现扭伤、骨折等情况时,在场者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4、校医务室应备有活血止痛膏、冰块等急救药品和物品,并有完整急救措施,对于严重伤情,卫生室应在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医院救治。
5、值日教师、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值日领导,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四、责任追究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