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艺术节组委会根据各县(市、区)和相关学校参加本次艺术节活动的组织情况和上报的总结材料进行评选。
(二)精神风貌奖:奖励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节活动精神风貌表现良好的参演学校单位。
(三)优秀节目奖: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剧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优秀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
(六)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节活动创作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时代特征的优秀节目(其中包括优秀少儿歌曲创作曲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七)优秀论文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优秀表演奖:参加汇报演出的节目。
八、艺术节活动实施步骤及有关要求
(一)实施步骤
4月20日前主办单位成立组织机构,拟定方案,协调工作,制定并下发文件。
4月底至5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宫)成立艺术节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5月20日至6月上旬,利用“六·一”等节日,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
9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将推荐节目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
10~11月份,举办艺术节市级比赛与汇报演出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在逐级选拔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市、区)或全校(园)的文艺演出。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上报艺术节活动组织情况;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评比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3.凡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各类演出中获奖的节目不再参加本次艺术节比赛。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广大学校要努力争取宣传、文化、广电、团委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艺术节活动的关心与支持,保证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九、经费
本次艺术节的经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解决,市调演及专场演出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活动时,不得向学生收费。
十、组织工作
本次艺术节成立盐城市第五届中小学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艺术节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负责处理本次艺术节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细则,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保证艺术节活动顺利进行。
2023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3
一、活动目的:
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技素质,发现和培养各类科技后备人才,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的精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创新·创想·创作
三、活动内容:
本届校科技节主要内容包括两大主题板块(4个比赛项目),分别为:科普论坛板块和科普赛事板块。
分现场竞赛类和作品征集类,现场竞赛类包括趣味实验脱口秀、气球动力小车挑战和铁丝陀螺;作品征集类为发明创意设计模型。
四、活动事项:
注:1。
报名截止时间为第2周周三(9月8日)。
2、班级报名人数不限,根据报名人数,参赛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做调整。
五、活动项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