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内灯具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扶栏无松动;
2、通道顶、四周墙壁及附属物、装饰物无蜘蛛网、无浮尘、无污迹;
3、墙面、墙面玻璃清洁无灰尘,无污迹指印;
4、地面光亮无水渍、无碎屑,无污迹;
5、地角线光亮无污迹;痰桶须保持清洁;
6、景和花卉枝叶无枯萎,无灰尘,盆景内无烟头、无垃圾。
7、通道内饰物清洁无灰尘,金属装饰物和痰桶金属部分无水渍(必须用干毛巾擦拭);
8、通道镜子、玻璃无浮尘、无污迹指印。
(七)、酒吧、吧台
1、物码摆放:
严格按照物码,非标识物码严禁放置如因工作需要或现贴标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不便,应及时向经理请示进行更新,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未经允许情况下私自改动,如有物码未按标识放置,则需进行快乐基金活动。
2、地面卫生:
地面:包括死角及桌下,要清洁干净,避免水迹和汤汁滴落产生湿滑死角地方不能出现垃圾碎屑及杂品盒。
地板:保持地板干净,注意防水如有发现鼓起或开裂,时通知经理进行维修。
墙面:保持墙面的清洁,禁止涂鸦。
酒水架:保持酒水架洁净无灰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股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办公室负责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七条单位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廊、会议室、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及日常除“四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联系保洁员负责。
第八条各股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九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走廊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条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三条各股室环境卫生由各股人员包干,各股股长负责,办公室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四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五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六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七条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桶每天都要处理。
第十八条各股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内。配置给各股室的纸篓由各股室使用管理。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