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尽快恢复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行;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各部门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明确专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三)密切协作,有效应对。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处置。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报和研判工作;做好日常的思想动员、组织建设、预案演练、物资准备、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公共交通工作的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城管委主任、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外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投集团、市总工会、市运管局、杭州警备区、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职责:
1.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件;
2.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实施本预案;
4.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5.按规定及时上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6.检查督导有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
7.部署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8.当突发事件超出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时,按照程序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二)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设应急专线电话,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
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主任,市运管局、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市公交集团董事长。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落实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并向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终止预警信息的建议;
3.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4.负责收集、分析、研判各类情况并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并对应急资源进行管理与调配;
6.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的联系;
8.负责收集、编制有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方面的应急技术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公共交通客运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确定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建议;
3.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