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部负责公交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
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2、预警预防行动
常态性研究公交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对公交设施的日常监控、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内部通报。
加强公交安全的宣传教育,发动本公司干部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七、 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公交系统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先期处置,组织应急救援队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二)情况报告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上级领导部门。
(三)报告程序
公交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报告。
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分管领导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
(四)响应行动
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重特大事故快报应依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五)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人员应保持通讯渠道畅通,随时沟通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
八、应急终止
1、总结评价
(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