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经过及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措施有效性等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发展过程和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事件的分析、评价;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个应急过程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管理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并完善应急通讯信息、安全信息、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救援和抢险的物资、装备、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联动制度。
2.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应急指挥和调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是抢险救援的基本力量,驻杭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四)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制定应急治安保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技术保障。
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公交客运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信息数据库。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写公民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手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培训与演练。
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各类培训和演练。
1.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综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2.要建立健全公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结合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的演练。
3.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城市公共汽车交通行业的突发事件,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应急处置工作。
十、附则
(一)名词定义。
1.本预案所称的公共汽车,是指公共汽(电)车。
2.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1.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或单位职责和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由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与更新。
2.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单位负责提供有关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及其消防、安全设施图纸、资料等,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系电话应报市公共汽车客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报送。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市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确需表彰的,其表彰活动要按规定报批,不安排奖励资金。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