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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7篇
大小:27.36KB 4页 发布时间: 2023-05-22 15:25:44 9.14k 8.95k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燃气安全定期教育培训、定期形势分析、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演练等工作机制,形成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肃督导问责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充分利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所属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保持“零容忍”态度,提请相关部门坚决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直属学校,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并准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从3月1日起,每月1日,请各单位将上月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等情况以简讯形式(控制在100字左右)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安监科(镇属由教办统一汇总上报),电子邮箱:。联系人:姚俊华;联系电话:。

学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我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燃气(包括其他燃料,以下统称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结合《全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以来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教育局监管责任和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浴室、实验室、锅炉房、出租校产等使用燃气的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积极联系当地供气管理部门,为学校组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供专业的教育内容:一是要加强学生以燃气、消防为主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在寒假前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以燃气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二是要在春季开学前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

(二)扎实开展燃气隐患排查

各学校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一是协调供应燃气(包括其他燃料)企业,认真开展校园内用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学校食堂、浴室、实验室、锅炉房、公寓、出租校产等燃气场所底数,了解掌握校园燃气的存储装置、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

二是使用燃气的学校要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检测、维护保养,并建立燃气设备、存储和检查维护台账;学校与食堂等场所管理负责人签订安全协议时,要明确使用燃气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管理;

三是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使用超期、未检及不合格产品,与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火源间距要符合安全要求;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燃气预报警装置,配备配足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四是燃气储存要符合安全标准,不能违规储存在地下室内,不能将燃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及操作间场所;五是燃气使用应由专人负责监管,燃气每次使用完毕,应关闭管道或气瓶阀门;

六是不能存在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私接“三通”等问题,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室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三)彻底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燃气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燃气管道、间距、设施设备(钢瓶、灶具、锅炉、报警装置、配件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建立台账,明确问题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人员等内容,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彻底整改销号,同时要将燃气风险列入“双控”机制两个“清单”,并设置警示标志。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10日至3月底)

各校要对本校储存、充装、使用燃气及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

各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区教育局将对学校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报送要求

各中心学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务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月25日、5月11日、8月11日、11月1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排查摸底情况盖章签字报教育局安全办201室。

学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6

认真贯彻落实通教案[2018]2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维护全镇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通教案[2018]21号文件精神,通过实施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提高燃气安全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摸学校燃气安全管理现状和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保障学校平安、健康、文明地发展。

三、职责分工

成立学校燃气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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