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整理了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部决定2017年在全国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施工扬尘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
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
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
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