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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方案精选7篇
大小:30.86KB 6页 发布时间: 2023-05-23 10:35:01 2.75k 904

三、工作职责

1.网络安全与保障组:负责管理学校网站、QQ群,保障各教学楼、综合楼办公室、电脑教室、录播教室网络的正常顺畅运行。

2.信息技术支持组:保障学校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学校新、旧多媒体教室和广播室的正常运行,以及学校大型活动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对参加远程培训的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和信息技术支持组所有成员,共同负责对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带头参与信息技术能力展示或竞赛,为学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展示、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制作授课课件或背景视频、音频、图片等。

4.技术团队组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技术交流,促进团队成员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方式

1.技术团队成员利用课余时间为学校老师提供技术支持。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占用上课时间的,须报教务处批准。

2.每次活动所需技术支持,原则上由参加活动的教师本人按本年级(六年级除外)→本教研组(六年级除外)→信息技术支持组其他成员(六年级除外)→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其他成员及六年级团队成员的顺序主动申请;也可按照双方自愿原则提供技术支持。

3.大型集中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由学校指派专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按学校指定的人员和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五、奖罚措施

1.技术团队成员为学校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参与的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和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学校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参赛教师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课件、视频制作人100元/次(多人合作则分享奖金,下同);市级一(特)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80元/次;县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60元;校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40元/次;校级二等奖及以下或未获奖、未评奖的,每次奖励(补助)30元。

2.国家、省、市组织的大型集中活动(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论获奖等次或是否获奖,均按60元/次给予课件、视频制作者奖励,并在年度教师考评中予以0.1分/次的奖励加分(如果制作者有多人,只给主要制作者加分)。

参与学校网站、网络、QQ群等的管理,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对教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的加班补助,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或方案执行。

3.团队成员全期未履行职责,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技术支持,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非技术团队成员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展示、竞赛活动,自行制作课件等多媒体教学素材的,参照本项第2条给予奖励。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中的奖励措施与学校原有规定重复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2.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等多媒体软件,版权归原制作者所有。学校教科室有权在保留原制作者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进行保存、修改和合理利用;学校其他处室和个人如需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原制作者同意。

3.非原创作品,不予奖励。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局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主要是立足“服务、监管、维权”三大职能,结合实际,围绕“夯实基础、探索机制”这一主题,落实工作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机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络经济监管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已纳入工商部门职责范围。为全面启动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以工商职能转型为契机,县局成立网络经济监督管理大队,承担监督管理全县网络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工作职责,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网络经济监管与服务各项工作。

(二)加强网络经济监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网络经济监管涉及工商业务能力和网络技术能力,因此,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与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任务十分紧迫。充分结合工商信息化学习应用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开展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知识、电子商务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网络经济监管执法经验技巧、有关软件应用等内容的学习培训。重点培训一线执法人员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网上巡查、电子证据提取与固定、法律适用、有关软件应用以及其他相关知识的操作与运用能力,努力提高相关法律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工作,完善户口建档。前一阶段,信息办已初步完成了网络经营主体的搜索建档工作,各工商所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依托省局“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分析平台”,融合各大搜索引擎、互联网信息资源和工商现有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网站域名信息资源,对网站运营者在辖区范围内的网站网址和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和完善网络经营主体的“经济户口”,并根据网站变化,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使动态数据始终与真实情况保持基本一致,为进行网络监管提供一个较好的基础和平台。

(四)全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工作。各工商所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充分依托省局“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利用数字证书,对辖区经济主体在互联网建立的一级域名网站标注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施网络经营主体身份确认,使全县一级域名网站全面实现网上亮照经营。

(五)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一要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的巡查工作。各工商所要将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作为责任区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将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分解到各个工商所责任区,将网络经营主体巡查工作逐步引向日常巡查轨道。二要定期开展网上搜索工作,各工商所网管员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网上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县局将每月定期发布搜索线索。

三要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的商品行为,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网上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行为,欺骗性有奖销售、巨额有奖销售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直销行为,其他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互联网商务行为。根据“攻大奸戒小过”原则,对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要立案查处,对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可实行行政告诫,告知限期规范和规范方式,对拒不依法规范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信息办、经检法制科、经检大队及各工商所等相关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查办网络典型案件。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网络经济监管是创新工商职能、拓展监管领域的重大突破,是市场一体化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工商所要对网络经济监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觉参与到网络经济监管工作中去。

积极探索,推进理论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如何实现对网络经济监管有效监管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模式。各工商所、相关科室要积极探索网络经济案件的查办机制,迢迢如何建设网上工商局、所等问题。

如:案源发现机制、电子证据的提取与固定、法律法规适用、执行机制、部门合作机制等等,认真总结、上报各种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网络经济监管理论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切实推进本地的网络经济监管工作。

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网络经济监管是一项知识含量较高的全新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技术知识和工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的监管能力。各工商所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锻炼,争取通过若干年努力,在各工商所培养一批既精通工商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能适应网络经济监管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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